射洪复核“考编第一政审不合格”,律师:历史因素形成的结果不应由考生承担

亿通速配 亿通速配 2025-12-04 1 0

近日,四川射洪市1999年出生的税女士在问政四川求助称,她参加2025年上半年射洪市事业单位考试,并获得医疗岗位综合成绩第1名,但在政审过程中因“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被判定不合格。

根据税女士在问政平台介绍,她中专于2015年-2018年就读,成人大专则于2015年10月报考,并于2016年至2019年通过学习获得毕业证。

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回复税女士称,根据《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成人高考报名条件一栏明确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税女士当年在成人高考报名时,正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院中专就读,与招考简章内的报考条件相违背。

而税女士对于上述回复不满意,认为若认定其“套读”不合格,应出具书面的《不予录用决定书》并明确引用其所依据。

而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表明,税女士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

12月3日,射洪市人社局发布通报表示,“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调查工作组,本着对考生负责、对招聘工作公正性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慎的复核。”

税女士的遭遇引起不少网友讨论。有网友认为,根据其学历证书,她大专报名时尚未中专毕业,存在重叠,当地认定其套读并无不可。也有网友表示,能否对部分学历或者第一学历进行封存,避免类似纠纷。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5年发布的《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该通知附件中关于当年成人高校招生规定报名条件一栏,明确写道“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雪表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历认证的法定主体,对考生的学历认定应具有优先效力。用人单位在政审中发现学历疑点时,应函询教育部门书面复核,而非直接否定。

朱雪认为,本案中税女士的学历重叠问题,虽然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报名条件的要求,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成人高考,但射洪招生办证明其当年符合成人高考报名条件,相关政策在地方实践中因历史原因或与相应文件存在一定差异,但只要税女士在报名成人高考及取得大专学历的过程中,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行为,那么其基于历史因素而取得的学历,相关责任不应当让考生承担。对于后续处理,税女士可以通过行政投诉,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关于学历封存的说法,朱雪表示,学历属于受教育人群的经历,学位则是经过学习、考核后取得的证明,封存第一学历或者部分学历于法无据,且有失公平。就本案而言,税女士的学历重叠问题存在争议,目前当地正在进行复核,如果复核结果证明税女士的学历确实不符合此次编制录用条件,而封存学历能让其通过政审,显然对其他考生不公平;如复核结果认定其符合录用条件,她能否考上也是取决于其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

原标题:《四川射洪市复核“考编第1因学历重叠政审不合格”,律师:历史因素形成的结果,不应由考生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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