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火锅小便门”判赔220万:家长没教的,法律会管

亿通速配 亿通资讯 2025-09-12 3 0

海底捞火锅店“小便门”等来了一审判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唐某(17岁)、吴某(17岁)及其父母,向海底捞方面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

今年3月,一段“向火锅里小便”的短视频引发关注,之后,上海黄浦警方行拘涉案的两名未成年人唐某,如今两人的父母迎来了高达220万元的天价赔偿判决。

网友评论说“一泡尿,220万”,的确算是天价,但这220万元的天价既是两个未成年人违法侵权造成的真实损失,也是两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所应该付出的代价。本案的严肃判决留下了四点启示:

第一,“我们家孩子小”不是违法侵权的借口,更不是不担责的理由。

未成年人闯祸,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规定,也是责任所在。220万元是天价,也是对所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醒:自己不尽监护义务,法律就要替家长管教。

从法院的判决看,两名未成年人故意实施的向火锅内小便,并且上传网络的行为,既荒唐又无耻,而且社会危害巨大,主观恶意明显,不能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来开脱。法院认为,两人“在清楚知晓视频公开后可能产生的网络传播效应及负面社会影响的情况下,仍积极追求或放任相应视频公开传播,主观上均有过错,构成对财产以及以侮辱方式对名誉的共同侵权”。这一极端无耻行为,既污染了餐具、就餐环境,也给公众造成强烈的观感不适,对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

第二,监护人要对监护责任不到位,承担法律责任。

“溺子如杀子”“慈母多败儿”,平时不认真教育自己的孩子,才会让17岁儿子犯下如此错误。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依《民法典》第1188条,就要承担赔偿及赔礼道歉责任。家长要对自己失败的家庭教育埋单,220万元的赔偿是一笔必须交的学费。本案的一审判决也在警示“家教”的价值所在:爹妈不管的,法律会管;爹妈不教的,社会会教;爹妈不懂的,法院会让你懂。

第三,先拘留、后赔偿,不存在“打了不罚,罚了不打”。

今年3月事件东窗事发之后,上海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了两人。按照现代法治原则,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行政责任,乃至还有可能的刑事责任。该拘的拘,该赔的赔,民事赔偿、行政拘留并不冲突。不能因为之前已经被拘留了,就减少赔偿。年龄不是免责金牌,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既要赔偿,又要执行拘留,不要心存幻想,以为有钱就可以免“坐牢”。

第四,220万元的高额赔偿,体现了上海司法保护营商环境的决心信心,正义不打折、营商环境也不打折。

法院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决受害方获得合理的赔偿。虽然本案侵权的行为看似比较“小”,不像暴力打砸、故意焚烧那样的激烈。但是,这样的荒唐行为在被网络病毒式传播之后,引发了消费者广泛的反感,也对涉事企业的商誉造成严重的损害,企业退赔消费者后损失巨大。法院依法核定了合理的赔偿范围:赔偿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赔偿经营损失、商誉损失以及维权支出,共220万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被害的企业能用法律讨回公道,不让受害人吃亏,不让加害人讨便宜,这是朴素的正义。

孩子虽然“小”,但惹的祸并不小;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不落实监护责任,就要事后埋单。220万元的天价赔偿,给家教缺失标注了一个沉重的价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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