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被罚13.78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亿通速配 亿通资讯 2025-09-11 1 0
 

  9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存在以下9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通报批评,罚款13.78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5.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6.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7.占压财政资金;

  8.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

  9.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孙某起(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商某磊[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杨某法(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张某刚(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款1.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鲁银罚决字〔2025〕18号-22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备注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鲁银罚决字〔2025〕18号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5.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6.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7.占压财政资金;

8.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

9.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1378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2025年8月21日 三年  
2 孙某起(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 鲁银罚决字〔2025〕19号

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罚款15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2025年8月21日 三年  
3商某磊[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鲁银罚决字〔2025〕20号

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罚款15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2025年8月21日 三年  
4 杨某法(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 鲁银罚决字〔2025〕21号

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罚款15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2025年8月21日 三年  
5 张某刚(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 鲁银罚决字〔2025〕22号

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罚款15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2025年8月21日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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