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对深圳前海锦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锦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前海锦华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业务的情形,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锦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复旦分子考古团将赴新疆探查遗址,车辆设备均为“中国智造”
光模块大牛股炸裂新高,本轮已涨超200%!创业板人工智能ETF(159363)逆市收涨,成交额激增!
美元兑日元日内涨0.32%
徽商银行董事长,“大跨度”履新
抖音电商:过去一年全国5个市兴趣产业带支付GMV过百亿元
秦洪看盘|顺势调整,产业新方向或助力A股快速企稳
食品饮料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总监PK:水井坊财务总监蒋磊峰464.75万薪酬最高 年仅46岁
视频|新东方2025财年第四季度业绩:归属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73.7%,东方甄选业务短期亏损拖紧整体业绩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