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精选 | 张家港文昌阁火灾系游客使用香烛引发 北京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也查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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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称文昌阁火灾系游客使用香烛不慎引发,无人员伤亡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11月12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山文昌阁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未对周边林区造成影响。11月13日,张家港市发布通报,经初步调查,此次火灾系游客使用香烛不慎引发。文昌阁位于凤凰山景区,于2008年1月由凤凰镇立项建设,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高度约23米,2009年10月建成后,委托邻近的永庆寺管理,阁内未收藏文物。相关史料记载,始建于梁武帝时期的“永庆寺”历经多次兴废。1993年当地新建一寺庙时,考虑到历史上“永庆寺”的知名度,遂亦定名为永庆寺。寺庙内所有建筑系现代新建,无古代遗构,与相传“南朝四百八十寺”之一的“永庆寺”无关联。通报表示,下一步,张家港市将根据调查结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江苏】无锡一男子开车时嘴里叼牙线棒被处罚,回应:已依法撤销

据新华日报“问政江苏”报道,“开车时嘴里叼了一支牙线棒,为何会被认定为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这让无锡市民钱先生非常困惑。钱先生告诉记者,今年8月25日,他驾车途中将一支牙线棒叼在嘴里,被交通摄像头拍下,隔天他就收到了相关处罚信息,被认定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他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申诉。然而,得到的回复却是“嘴里叼牙线如果存在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影响驾驶操作的行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11月12日,宜兴市交管部门予以回应称,经复核,当事人的行为未实质性影响到操作驾驶车辆,原认定确有不当。目前,已依法撤销,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同时,将进一步优化执法审核流程,提升对交通违法认定的精准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福建】散布“买卖儿童器官”等网络谣言制造恐慌,一网民被处罚

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福建省福安市公安机关快速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依法对造谣网民作出行政处罚。2025年10月14日,林某(女,36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内容为“穆阳等地出现人贩子买卖儿童器官”的谣言信息,造成当地居民恐慌,引发大量网民关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查证,林某发布的信息纯属虚构。目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处罚。

【湖南】天门山景区天梯护栏被奇瑞汽车测试活动撞断,已重新开放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近日,奇瑞风云X3L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天门山景区进行挑战测试,从台阶上下滑撞断部分护栏,事件引发热议。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张家界天门山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昨天汽车品牌搞活动,所以天梯是封闭的。今天已经重新开放了,可以在上面走了,但天梯上被汽车撞坏的护栏还没有修好,需要注意安全。”张家界市永定区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景区已经可以正常游览了。这次活动为景区举办,项目无需文旅部门审批,文旅局后续将与景区进行对接。”11月13日凌晨,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布天门山挑战测试意外情况的致歉声明称,“我们向天门山景区、游客、合作伙伴及所有关心此事的朋友们致以最诚挚的歉意。经初步调查核实,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测试装置的安全防护绳固定点卸扣意外脱落,进而导致防护绳缠绕右侧车轮,动力输出受阻,车辆下滑撞击护栏,造成部分护栏受损。所幸本次意外未造成人员受伤以及自然环境的破坏。”

【北京】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也查酒驾,超过醉驾标准最高罚50元

据@北京日报 消息,11月12日晚,北京市朝阳区交通支队民警在朝阳区驹子房路南向北方向开展酒驾夜查。记者现场注意到,与以往夜查酒驾主要针对机动车驾驶员不同,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骑行人也纳入了酒驾筛查范围。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在今年7月启动非机动车十类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在对逆行、闯灯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查处整治的基础上,也对酒后骑行、骑车拍照、多人并排骑行等不文明行为严查严管。目前,在对机动车开展酒驾夜查的同时,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也纳入了酒驾筛查范围。现场交警告诉记者,非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未到80mg/100ml醉驾标准的,交管部门会给予批评教育;超过80mg/100ml醉驾标准的,将处以50元罚款处罚。

【浙江】瑞安市通报“门口摆3个油桶被罚5万”:尚未作出处罚决定

据澎湃新闻消息,11月13日上午,记者从浙江省瑞安市有关部门获悉,针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一家汽修公司危险废物不规范贮存问题”案件的办理,仍在进行中。11月12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通报称,11月1日,该局下属行政执法三队执法人员到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三只油桶露天堆放,桶内存有残余废机油。该行为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取证。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尚未作出处罚决定,“我局将结合调查情况,依法妥善处理。”调查中也发现,相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态度生硬、执法简单、政策解释不透彻等问题。该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并将依规作出处理。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温州晚间报道》栏目此前报道,投诉人彭先生表示,11月2日上午10点左右,经济开发区环保所的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其汽修店的3只油桶放在门口,当时刚刚装修完毕,3只油桶是空桶,没有油,当场被定性为“随意摆放危废”,要求签字认罚,执法人员称“你今天不签,就数罪并罚,要罚10万,你签了字,我只罚你5万”。

【青海】原副区长于媛媛长期接受交纳水电物业费和家政清洁等服务

据“青海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消息,青海省纪委监委11月13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西宁市城西区原副区长于媛媛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24年,于媛媛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旅游活动,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皮草大衣、珠宝首饰等高档礼品及礼金,长期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交纳水电费、物业费、家政清洁等服务。于媛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0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贵州】省高院出台意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网暴伤企行为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11月1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方面,《实施意见》要求,通过依法惩治侵犯民营经济组织权益犯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依法纠正涉企冤错案件、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依法严惩网暴伤企违法行为、加大拖欠账款清理力度等措施,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强调要严格罪与非罪界定,依法区分民营经济组织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避免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活动。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针对贵州省白酒、茶叶、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领域,对搭知名品牌便车、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等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意见》明确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震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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