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松阳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警告,并处122.6万元罚款。
同时,项某文(时任浙江松阳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对浙江松阳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处2.7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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