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同比下降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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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今年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2025年8月14日,界面新闻从司法部获悉。

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检查事项多、标准不透明、不一致以及运动式、逐利式检查等突出问题,规定了合理确定检查方式、限定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向社会公布检查标准、严格控制专项检查、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等解决措施。

“乱检查得到有效遏制的同时,检查精准度大幅提升。”司法部相关负责人称,例如,北京在下降72%的同时,发现问题率提高26%,宁夏在下降31%的同时,发现问题率提高35%。通过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形成了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的良好局面。

司法部倾听企业呼声,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推进解决长期困扰企业的执法标准不一致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围绕“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河北、山东清理不符合持证条件行政执法人员,江西、陕西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围绕“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北京、内蒙古、辽宁、安徽、湖北等地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行政检查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关系到营商环境优化,必须做到应查必查、应查尽查,不能机械地受频次限制,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确保检查有效。”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必须把握好检查“宽与严”的政策界限,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政检查工作,“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强调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但同时也强调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共秩序,既要确保检查既不过度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也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把该查的要查到位,防止出现检查真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或者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那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确有必要实施的,该检查就是要检查,要务求实效,决不能‘走过场’,确保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检查切实执行到位。”

2025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8.1万件,罚没7.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653件,实施从业限制1372人,高压震慑态势得到持续强化。

“根据企业自身管理规范程度的不同,对检查频次的要求也要有所区别,不能一刀切。” 上述负责人介绍,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等部门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检查精准度。对于经营比较规范、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就不需要频繁地进行检查,对于那些管理不规范、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就要加强管理,检查频次就要高一些。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强调,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必须恪守的法治原则,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认真履责,每一位执法人员必须坚守法治理念,勇于担当,做到“严查”“真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发挥执法监督作用,督促指导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履行检查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织密牢筑安全防线,既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又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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